為保障您使用[噬魂者](以下簡稱「本遊戲」)線上遊戲服務的相關權益,請於註冊登記使用本遊戲之服務前,詳細閱讀「噬魂者使用者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或「協議」)之所有規定。請您務必詳細閱讀並經三(3)日以上審閱,以保障您的權益。一旦您勾選[同意]鍵後,即視為您已閱讀並同意遵守所有協議條款之規範,以及本協議其後任何之增刪修改。您於勾選[同意]鍵時,亦表示願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且相關法律規定如有改時,亦同。另外提醒您,此處之規定隨時可能會變更,敬請定期查詢本遊戲之公告。如您不同意以下使用者協議條款,請您立即停止使用本遊戲之服務。如果您有任何疑問,請立即向我們詢問。

如您為無行為能力人(如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為之;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滿七歲但未滿二十歲),應得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後之同意,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此外提醒您注意,此處之規定之變更,請以遊戲網站首頁公告、遊戲之登入頁面公告最新資訊為準。

當您點選下方[同意]處,即表示接受本服務合約之所有規定和條款。如不願意接受本服務合約,應點選[拒絕]處,並請立即離開本遊戲。當您繼續使用本遊戲,即表示您接受本協議。

第一條

立約人雙方當事人及其基本資料:

1、您,係本遊戲服務之使用者(以下簡稱「甲方」);

2、品玩邦藝術股份有限公司,係本遊戲服務之提供者(以下簡稱「乙方」),本遊戲客服電子郵箱:shz_support@oasgames.com ; mshztw@pwbplay.com,本遊戲網站:http://mshztw.oasgames.com/

第二條

甲方瞭解一旦同意本協議,即推定甲方已經詳細審閱並瞭解本協議的所有條款,並願意完全遵守本協議與本遊戲相關之遊戲管理規章、規則,受本協議條款內容之拘束。

第三條

(一) 一旦甲方同意本協議,即推定甲方同意、瞭解並願意遵守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

(二) 提醒甲方:遊戲服務之申請,若甲方為無行為能力人(如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滿七歲但未滿二十歲),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第四條

為促進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並保障其相關權益,甲方瞭解本遊戲屬於[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分類標準下之[輔15+],甲方應注意相關法令對使用本級別服務之年齡要求,若甲方按下[同意]之按鍵,即推定甲方符合相關法令對使用本級別之服務的年齡要求。

第五條、協議適用之範圍

乙方提供甲方[噬魂者]線上遊戲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甲乙雙方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協議條款之約定为之。

第六條、協議之內容

(一) 以下視為本協定之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相同之效力: 1. 乙方有關本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
2. 本遊戲之公告、費率表及遊戲管理規則。

(二) 前項協定內容相互間有衝突者,應為消費者有利之解釋。

第七條、名詞定義

(一) 本協議之名詞定義如下:
1. 線上遊戲:係指甲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進行遊戲之軟體。 2. 遊戲網站:係指由乙方為提供本遊戲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3. 遊戲管理規則:係指由乙方訂立,專供為規範遊戲進行方式、玩家(會員)行為守則等相關規則。 4. 遊戲歷程:係指甲方進行本遊戲時,乙方電腦系統可得提供之電磁記錄。 5. 儲值:係指甲方預付乙方之金額或其餘額。 6. 遊戲暱稱:係指甲方於遊戲網站中自行設定的虛擬角色的名字。 7. 外掛程式:除乙方提供之線上遊戲程式、服務程式與甲方電腦設備之作業系統程式、輔助作業系統運作之相關程式、連接網際網路所需之必要程式外,非乙方所提供或影響乙方線上遊戲程式、服務程式運作或影響封包傳輸之程式。(包括但不限於如以下:按鍵精靈/連點程式/自動練功/開圖程式/輔助程式等。) 8. 程式漏洞:非乙方設計遊戲程式時所預見或規劃之遊戲呈現方式、操作模式或所表現之遊戲結果。 9. 開始遊戲:係指甲方申請乙方所提供之線上遊戲服務帳號時。 10. 遊戲套件:係指具備主、副程式,且能完整執行線上遊戲所有功能之軟體。 11. 下載相關軟體:係指由網路下載遊戲套件、服務程式之行為。 12. 必要成本:係指乙方為履行本協議而已支出之成本或已給付予第三人支費用。 13. 違反公平合理方式進行遊戲:係指影響其他遊戲公司、遊戲代理商或其他甲方遊戲公平進行之行為。 14. 遊戲管理員:擔任維護遊戲進行之順暢、公平與提供遊戲操作問題解答或其他遊戲服務相關事項之人員。

第八條、服務範圍

本協議所提供之服務,係由乙方提供網路服務器,供甲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登入進行本遊戲。但此不包括甲方向網際網路連線登入進行本遊戲。但此不包括甲方向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業者申請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及提供上網所需之各項硬體設備。

第九條、服務使用之責任與義務

1. 甲方不得利用本遊戲服務進行任何商業行為,如濫發廣告郵件、宣傳性商業網站等。

2. 除了遵守本服務條款外,甲方同意遵守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與禮節之相關規定。

3. 甲方不得利用本服務傳送、發表涉及辱罵、毀謗、不雅、淫穢、攻擊性之文章或圖片。

4. 甲方同意必須充分尊重智慧財產權,禁止發表侵害他人各項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第十条、服務之暫停或中斷

1. 甲方應了解並同意,本服務可能會出現中斷、故障、硬體損毀、連線不通或駭客入侵等現象。此現象會造成甲方使用不便、資料喪失、遭第三人篡改,或其他衍生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自行負擔,為此建議甲方宜自行採取防護措施。

2. 於下列情形發生時,乙方有權停止或中斷提供服務。  a.系統設備進行例行性或必要性的維護。b.乙方伺服器的電子通信服務發生狀況或進行維護,導致無法通訊。c.發生突發性之軟硬體設備與電子通信設備故障。d.由於天災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乙方系統無法進行。e.其他不可歸責於乙方所造成服務停止或中斷。

3. 乙方依本合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之責任,如有系統或電磁紀錄遭破壞或異常,應採合理的措施後儘速回復。

4. 乙方電腦系統發生上述第3點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若有付費使用功能,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第十一條、遊戲登陸

(一) 甲方申請使用本遊戲,應於遊戲網站登陸與身份證明檔相符之個人資料。甲方所登錄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時,應立即更正之。

(二) 如甲方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原提供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乙方若知悉以上情形,得通知甲方於七(7)日內補正,並得於甲方提供真實資料或更新資料前,暫停甲方遊戲歷程查詢之服務,但甲方能以個人資料以外之方式證明其為協議當事人者,不在此限。

(三) 甲方得於開始遊戲後七(7)日內,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方式告知乙方解除本協議,甲方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解除協議後,甲方得就未使用之儲值向乙方請求退費。

(四) 甲方為前項協議之解除後,乙方得為回復原狀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刪除甲方之遊戲角色、帳號、虛擬道具等。

第十二條、計費標準

(一) 費率調整時,乙方應於預定調整生效日三十(30)日前於遊戲網站、遊戲進行中、遊戲登陸頁面公告。

(二) 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甲方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遊戲網站中登錄之儲值應依舊費率計收。

第十三條、本遊戲應載明之資訊

(一) 乙方應於遊戲網站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1、 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2、 進行本遊戲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3、 第十四條第一項所列之退費權利。 4、 有提供安全裝置者,其免費或付費資訊。

第十四條、遊戲套件與軟體之退費

(一) 甲方得於購買本遊戲套件或付費下載相關軟體後七日內,向原購買處之業者,請求全額退費。

(二) 前項情形,原購買處之業者不處理或無法處理者,由乙方依甲方之請求立即退費。

第十五條、協議之生效

(一) 甲方於協議審閱期過後初次註冊帳號,進入顯示本協議條款之網頁,並按[同意]之選項後,推定甲方同意本協議條款之規定。

(二) 本協議若任何一部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之效力。

第十六條、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一) 乙方於甲方完成註冊程式後,應核發一組帳號及密碼,該組帳號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且僅供甲方使用。甲方不得將該組帳號、密碼轉讓或出借予第三人使用。

(二) 前項之密碼得依乙方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乙方人員(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絕不會主動詢問甲方之密碼。甲方就本條之帳號及密碼得保管負全責,如因保管不周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甲方應自行負擔該風險。

第十七條、帳號與密碼之非法使用通知與處理

(一) 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甲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乙方接獲甲方通知,或乙方通知甲方後,經甲方確認有前述情事,乙方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許可權,並更新新帳號或密碼予甲方。

(二) 前項情形,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扣除之儲值,或補償相當之遊戲費用,但可歸責於甲方者,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電磁記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一) 甲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且遊戲電磁記錄遭不當移轉時,應立即通知乙方查證,經乙方查證甲方之個人身份無誤後,應立即暫時凍結該組帳號,並暫時限制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

(二) 乙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書面或者電子郵件 通知持有前項電磁記錄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7)日內提出說明,乙方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記錄予甲方,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之限制。

(三) 持有第一項電磁記錄之第三人不同意乙方前項之處理,乙方得依報案程式,循司法途徑處理。

(四) 乙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甲方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五) 甲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使乙方或其他線上遊戲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遊戲歷程之保存與查詢

(一) 乙方應保存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記錄,且保存期間為二(2)個月,以供甲方查詢。如逾電磁記錄保存期限二(2)個月者,恕乙方無法受理甲方之查詢申請。

(二) 甲方得以電子郵件申請調閱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份證明檔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查詢費用為新臺幣貳佰(200)元,由甲方負擔。

(三) 乙方接獲甲方之查詢申請及查詢費用後,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甲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7)日內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第二十條、個人資料

(一) 關於個人資料之保護,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二) 除依法律規定或相關主管機關要求外,未經甲方同意時,乙方不得任意出售、交換、出租或公開甲方的姓名、位址、電子郵件信箱,以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訊。

(三) 於法令許可範圍內,乙方於履行協議目的範圍內,得使用甲方之個人資訊以提供甲方接收乙方之遊戲公告、噬魂者使用者協議、噬魂者遊戲管理規則及其他依據本協議需通知甲方之事項。

(四) 甲方同意乙方得就甲方之個人資料作成會員統計資料。如該統計資料不涉及揭露甲方之個人身份,甲方同意並允許乙方為任何合法公開之使用。

(五) 於下列情形發生時,乙方得依法公開甲方之個人資訊或遊戲歷程:
1. 因應法令及相關主管機關之要求。 2. 為保障乙方之財產及權益。 3. 在緊急情況下為保障乙方玩家(會員)或公眾人身安全時。 4. 與第三人相關之遊戲歷程,經該第三人向乙方調閱者。

第二十一條、電磁記錄

本遊戲之所有電磁記錄均屬乙方、所有,乙方並維持甲方相關電磁記錄之完整。

甲方對於前項電磁記錄有支配之權利。

第二十二條、資訊公開

乙方應於遊戲網站上提供本遊戲相關資訊,並定期更新。

第二十三條、連線品質

(一) 乙方各項系統設備因預先計畫所需之系統維護停機,應於七(7)日前於遊戲網站中公告,且於甲方登入時通知,並於遊戲進行中發佈停機訊息。

(二) 乙方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書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的情形。

第二十四條、系統安全

(一) 乙方應依本協議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值安全性。

(二) 電腦系統或電磁記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乙方應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盡速予以回復。

(三) 乙方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轉之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 因遊戲程式漏洞致甲方受損時,乙方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五) 甲方同意購買之產品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虛擬道具)可能因系統、程式設定或其他因素而無法依原設定使用,若因此造成使用權益受損,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者,甲方同意乙方將無法賠償或補償此部分之損害或損失;倘係因可歸責於乙方所致者,甲方同意依乙方統一之補償或賠償方式處理。乙方提供之所有產品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虛擬裝備、電磁記錄等,皆屬乙方或相關權利主體所有:甲方瞭解並同意依遊戲使用之設定,以正常、一般之使用方式使用至該等虛擬裝備自然消減或遊戲服務終止時。

第二十五條、程式漏洞

因遊戲程式漏洞致甲方受損時,乙方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證明其無過失者,得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遊戲管理規則

(一) 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乙方應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則,甲方應遵守乙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之規定與慣例,並對其透過本服務傳輸之規定與慣例,並對其透過本服務傳輸之一切內容負法律責任。

(二) 甲方同意並保證不得於本遊戲、官方FACEBOOK粉絲團及其他可供公眾觀賞之地方公佈、散佈、傳送任何譭謗、不實、威脅、不雅、猥褻、不發、或侵害遊戲公司、遊戲代理商及他人相關權益、權利、智慧財產權之言論或諮詢亦不得張貼買賣遊戲帳戶之言論等。

(三) 遊戲管理規則之變更,應依第二十九條之程式為之。

(四) 遊戲管理規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但乙方依第二十七條之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1. 抵觸本協議之規定。 2. 剝奪或限制甲方之協議上權利。

(五) 為進一步管理並維護乙方提供之遊戲品質,甲方同意乙方得於甲方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時,由系統自動將該違反本協議或遊戲管理規則之記錄留存,前述記錄包括CPU類型、作業系統類型、作業系統版本、電腦名稱、電腦ID、不當程式存取路徑等資料。

(六) 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所稱之[警告],係指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態樣告知遊戲玩家之勸導措施。本協議第二十七條所稱[同一違規行為],係指前述告知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態樣而言。

第二十七條、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一)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應於遊戲網站或遊戲進行中公告通知甲方改善,經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

(二) 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七(7)日。同一違規行為經甲方警告三(3)次以上仍再犯者,已達乙方得向甲方終止協議之重大程度,乙方可終止協議。

(三) 除構成協議終止事由外,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對甲方所為之處置,不得影響甲方依本協議應享之權利。

第二十八條、申訴權利

(一) 甲方不滿意乙方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7)日內以電子郵件提出申訴,乙方應於接獲申訴後,於十五(15)日內回復處理結果。

(二) 乙方應於遊戲網站或遊戲管理規則中明訂客服電子郵箱。

第二十九條、協議之變更

(一) 乙方修改本協議時,應於遊戲網站首頁、遊戲之登入頁面公告之。

(二)以下亦為本協議變更之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相同之效力:
1. 乙方有關本協議之廣告或宣傳內容。 2. 費率表及遊戲管理規則。

(三)甲方於前兩項通知到達後十五(15)日內:
1. 甲方未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甲方接受乙方協議變更至內容。 2. 甲方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甲方對乙方終止本協議之通知。

(四)乙方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及通知者,其協議之變更無效。

第三十條、協議之終止及退費

(一) 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

(二) 協議終止時,甲方如若以電子郵件或者書面方式告知乙方辦理退費,乙方就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於扣除必要成本,即未使用儲值金之百分之三十五(35%)後,應於三十(30)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剩餘部分。

(三) 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以遊戲網站首頁公告、遊戲之登入頁面公告中任意一種方式告知,得立即終止本協議之一部或全部:
1. 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2. 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3. 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4. 甲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

(四) 乙方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取證時,乙方應對甲方因終止協議所生之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程度上,乙方對甲方使用本遊戲相關服務所產生的損失或無法使用本遊戲體的情況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會對因甲方使用本遊戲引發的特殊的、偶發的、間接的、懲罰性的或者繼發的損失負責。乙方的全部責任僅限於賠償甲方因合理使用本遊戲所產生的實際直接損失,並以甲方對本遊戲所實際支付的金額為賠償上限。

第三十二條、送達

(一) 有關本協議所有事項之通知,甲方同意乙方得以遊戲網站首頁公告、遊戲之登入頁面公告為送達。

(二) 倘因甲方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原提供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因未更新致乙方無法為送達者,乙方對甲方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智慧財產權

1. 乙方提供之遊戲服務或遊戲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一切相關周邊產品,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乙方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乙方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甲方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2. 乙方所擁有遊戲代理營運權之特定區域,應分別明訂於各產品包裝及各遊戲官網,甲方應詳加注意相關特定區域限制,並應遵守之。

3. 甲方不得採用任何方法對其提供經營 (或主機)服務、中間媒介服務,或對其進行攔截、模擬或重定向。這些被禁止的方法包括但不僅限於架設私人伺服器、逆向工程、修改本遊戲,或添加新的組件,或使用某種工具程式來提供遊戲經營(或主機)服務。

第三十四條、準據法(僅適用於臺灣地區使用者)

本協議與各線上遊戲之遊戲管理規範、遊戲規則之解釋及適用、以及甲方因使用本服務而與乙方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第三十五條、管轄法院(僅適用於臺灣地區使用者)

因本合約所生糾紛,若有訴訟必要,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前項約定不排除消保法第47條或民事訴訟法第439條之9規定。

第三十六條、其他地區準據法及管轄

本協議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僅適用於臺灣地區使用者。

其他地區或國家之使用者所同意的本協議應以香港法律為準據法,因本協議所產生的一切糾紛,雙方合意提交至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並按照提交仲裁通知時有效的《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機構仲裁規則》最終解決。

如您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乙方客服,客服電子郵箱:shz_support@oasgames.com ; mshztw@pwbplay.com。